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必须公证吗?不公证会有什么风险?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许多夫妻协商好财产分配后,会签《离婚协议书》,但不少人疑惑:这份协议必须公证吗?不公证是否会影响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只要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合法,无需公证即具备法律效力,但现实中,不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隐患”,若一方事后反悔,主张协议不公平或存在胁迫,另一方需举证协议的真实性,否则法院可能重新分割财产,而公证的作用在于“固化证据”——公证机构会审查协议内容、确认双方真实意愿,并留存书面记录。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省去诉讼流程。
解决方案:
1、大额财产或涉及不动产(如房产、股权)时,建议公证,公证能避免后续过户或交易时因协议效力问题受阻。
2、若双方信任度高、财产分割清晰,且无争议风险,可不公证,但需确保协议条款明确具体,并保留签字时的见证人、录像等证据。
3、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财产复杂程度、双方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公证。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小编总结: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并非必须公证,但公证是“法律保险”,它能降低反悔风险、简化执行流程,尤其适合涉及复杂财产的情况,普通夫妻若协商顺畅,可不公证,但务必确保协议条款清晰合法,并留存签署过程的证据。核心原则是:公证不是强制动作,而是风险防控工具。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在律师指导下做出理性选择,避免“省小钱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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