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不办公证会有什么风险?
离婚后财产协议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但很多人会疑惑:这份协议到底需不需要公证?不办公证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力,公证并非强制性要求,实务中未公证的协议可能面临执行难、举证难等问题,甚至出现一方反悔导致纠纷升级的情况。
解决方案:公证能为财产协议“加一层保险”
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强烈建议通过公证提升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离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存款证明等)、协议原件;
2、选择公证处:到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3、提交与审核:公证员核实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胁迫或隐瞒;
4、公证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后领取公证书,全程约1-3个工作日。
相关法条参考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载明自愿离婚意愿及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
小编总结
离婚后财产协议公证的核心价值在于“预防纠纷”,虽然法律认可未经公证的协议,但公证能大幅降低后续执行风险,若一方擅自转移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公证书可直接作为法院执行依据,避免漫长的诉讼流程。建议涉及大额财产(如房产、股权)或跨境资产时,务必优先选择公证需明确财产分割细节(如分割方式、时间节点),避免模糊表述引发歧义。
公证不是“必须”,却是“明智之选”,尤其当双方信任基础薄弱时,它能成为守护权益的“法律盾牌”,如果对协议内容存疑,可先咨询律师起草条款,再通过公证固化效力,双重保障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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