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和程序有哪些
一、被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和程序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一)加害行为
这是侵权行为的首要条件,即存在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例如,某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这种故意的损毁行为就是加害行为。
(二)损害事实
被侵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比如身体受伤、财产价值减损等情况。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就不存在侵权。
(三)因果关系
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也就是说,被侵权人的损害是由加害行为所导致的。例如,因为工厂排放污水,导致附近农田的农作物死亡,排放污水的行为和农作物死亡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四)主观过错
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关于侵权的程序:首先,被侵权人要固定证据,如收集侵权行为发生的证据、损害结果的证据等。然后,可以尝试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审理来判定侵权是否成立并确定赔偿等相关事宜。
二、被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和程序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 有加害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且该行为在客观上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2.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因为加害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等遭受损害,比如或者财产损失等。
3. 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损害事实是由加害行为所直接引起的,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侵权纠纷的一般程序:首先,被侵权人要确定侵权人以及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然后,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纠纷,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涉及等特殊侵权类型,还可能有行政机关处理前置等特殊程序。
三、被告软件侵权无力赔偿怎么办
如果被告被判定软件侵权但无力赔偿,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及应对方式。
(一)与原告协商
1. 和解方案:可以尝试与原告协商,提出分期赔偿的计划。例如,根据自身的经济收入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分期还款时间表,让原告看到偿还诚意。
2. 以其他方式补偿:若现金赔偿困难,可以考虑以其他方式补偿原告,比如提供技术服务、软件相关的资源或者知识产权的共享(如果可行且原告同意)等。
(二)法院执行方面
1. 财产清查:法院在执行判决时会清查被告的财产,被告应积极配合,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债权等,避免因隐瞒财产而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2. 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重新确定赔偿的方式和期限。
(三)面临的风险
1. 信用受损:被告即便无力赔偿,侵权行为仍会影响其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这可能会在后续的商业活动或社会交往中带来负面影响。
2. 其他处罚:除了赔偿外,可能还会面临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等其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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