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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离婚吗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2-26)普法百科6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离婚吗

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起,解除夫妻关系。外地户口不能在当地办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1、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和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协商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起诉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证。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办离婚,必须回原户籍,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要注意。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合飞律师网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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