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离婚手续吗
一、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户口能否在本地办离婚手续,需分情况讨论:
(一)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若双方均为外地户口,一般不能在本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除非本地是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二)诉讼离婚。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若符合上述关于经常居住地的条件,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通过诉讼方式办理。
二、未办理离婚时嫁妆怎么算
在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关于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对于期间的,包括嫁妆的处理,一般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如果能够证明嫁妆是一方在同居前个人购买或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那么该嫁妆应归属于这一方个人所有。
(二)若嫁妆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应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实际情况进行分割。比如双方按一定比例出资购买了某些嫁妆物品,在分割时就按照该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三)若无法明确嫁妆的出资情况等相关事实,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哪些情时候下可以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一)。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对配偶的权益造成极大伤害。
(二)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忠诚义务。
(三)实施。包括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折磨的行为,给另一方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或者负有、而拒不履行等行为。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一方存在严重的行为,虽未达到同居程度,但给配偶造成重大精神伤害等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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