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
1.本人的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含复印件);
2.本人《》;
3.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持有的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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