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什么要求(补办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什么用)
补领结婚证需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向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2.申请补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可以补发。
补发结婚证的程序是:
1、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妇,档案仍保存在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者只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照片到原领证处即可于当天领取新证。
2、结婚满两年以上的夫妻,欲补领新结婚证的,须到区、县档案馆查阅登记材料。复印后,即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新的结婚证。当天即可领取新证书。
3、双方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换,也可以到一方现居住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更换。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向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3.结婚需要什么文件?
结婚需要以下文件: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或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方为港澳台居民的,需出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一方为华侨的,需出示有效护照;由居住国公证机构或主管当局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或旁系血缘关系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配偶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或旁系血缘关系的证明。
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的,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当事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机关出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该国使馆出具的证明在中国我没有配偶。
一方或双方第二次结婚的,须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前次婚姻关系的证明。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根据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补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已经得到解答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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