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发证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发证原则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须遵循相应的原则,包括离婚自由原则、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原则以及登记发证原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并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近几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因为法律规定离婚自由所带来的轻视婚姻关系的趋势,许多年轻人不断的后不断的选择离婚,而这往往很容易带来严重的后果不利于自己的人生发展,如果遭遇了什么严重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合飞律师网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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