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离婚登记如何撤销,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
一、不服离婚登记如何撤销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二、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件应属办理离婚登记的实质条件。
离婚是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它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的离婚登记或司法程序的离婚诉讼解决。其中离婚登记属于行政确认的范畴,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家为了明确社会关系中的某些争议、解决纠纷,使相应法律关系恢复到稳定和有序的状态,在建立司法机关,为争议、纠纷各方提供司法裁判机制以外,另一重要措施就是建立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制度,为相对人提供较普通司法廉价的、程序简便的解决纠纷机制。作为准司法性质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相对于司法的重要优势是其高效率,故其在现代法律机制中是不可替代的。
综合上面的介绍,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合飞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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