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想给孩子字需要什么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向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孩子的、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或申请人民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离婚要给孩子改名字的话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带上相关的证件资料。以上这些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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