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维修期间交通费谁来承担?
嘿,朋友们,我是老张律师,干了二十多年法律这行,专攻交通事故赔偿,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常见又让人头疼的事儿:你的爱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车送修了,可这期间你天天打车、挤公交的交通费,到底该谁出?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别急,我掰开了揉碎了给你讲清楚,保证接地气、有干货,这事儿吧,表面看是小事,可背后藏着法律的大道理,处理不好,你钱包就吃亏了。
咱得明白核心原则: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维修期间的合理交通费用,应当由侵权方(也就是追尾你的那位)承担,为啥这么说?因为法律上,这不是“额外开销”,而是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想象一下,小刘上个月开车上班,被后车怼了个正着,交警判对方全责,车进厂修了10天,小刘每天打车花50块,总共500块,这笔钱,对方得赔!道理很简单,事故不是你引起的,你凭啥掏腰包填窟窿?法律讲究公平,侵权方得为所有后果“买单”,包括你因车辆无法使用而多花的交通成本。
但问题来了,很多人以为交通费是“小事”,保险公司或对方可能推脱说“这不包在车损里”,错!大错特错!交通费属于侵权赔偿的直接损失范畴,必须纳入索赔清单,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人得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这包括财产损失(修车费)和间接损失(比如交通费),你想想,车是你的工具,没了它,你上下班、接送孩子、跑业务,不得花钱找替代方式?这部分费用,合理合法就该算进去,关键是“合理”二字——你不能漫天要价,比如明明公交2块能解决,你偏要打车花100,那法院也不会支持,法官会参考当地公共交通标准或实际支出票据来定。
现实中索赔交通费,常卡在证据上,对方或保险公司可能耍赖:“你有发票吗?证明一下!”我的建议是:事故一发生,就赶紧收集证据,手机拍下现场照片、交警责任认定书(这玩意儿是铁证),修车期间保留所有打车票、租车合同或公交卡记录,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要求他们把交通费列入赔偿方案。如果对方拖延或拒绝,别怂,直接起诉——法院通常会支持你的合理诉求,法律是站在你这边的,别让“不懂法”害你白吃亏。
这事儿也有坑要避,有些人觉得“修车费赔了就行,交通费就算了”,结果白白损失几百上千,或者,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只报车损,不提交通费——这时你得主动提!法律上,交通费赔偿是独立项,不自动包含在保险理赔里,另一个误区是“等太久”:交通费索赔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拖过了就难了。核心思想是:维权要主动,证据要扎实,别让侵权方占便宜。
建议参考
基于我的经验,给大家几条实用建议:
- 事故后立即行动:拿到交警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全责),并拍照或录像留存现场。
- 保留所有票据:修车期间,把打车发票、租车收据、甚至滴滴行程单都存好,电子版也行。
- 及时沟通索赔:联系对方保险公司时,明确提出交通费赔偿,书面记录沟通内容(如微信截图)。
- 计算合理费用:参考本地公共交通价,比如出租车起步价或地铁费,别虚高。
- 遇阻别硬扛:如果对方推诿,找律师咨询或向交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起诉,小额诉讼很简便。
这些建议帮你省时省钱——别因“怕麻烦”而放弃权益!
相关法条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以下条文支持交通费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造成其他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对方全责时,比例1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维修期间,因车辆停驶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属于赔偿范围。
说到底,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维修期间交通费绝不是“小事”,必须由侵权方承担,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别因对方或保险公司的推脱就忍气吞声——收集证据、主动索赔,你的权益才能守住,法律是公平的盾牌,用好了,省心又省钱,如果你有类似遭遇,欢迎留言,老张我乐意支招!安全驾驶,但遇事别慌,懂法才是真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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