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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吗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2-25)普法百科6

一、驻外使领馆可不可办理离婚登记

1、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但是需要所在国家需承认领事婚姻中的离婚登记并且只为在驻外使领馆结婚的人办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二、的领取程序是什么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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