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离婚要什么材料
一、民政局办离婚要什么材料
1、民政局办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需要的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离婚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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