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办理
一、离婚后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办理
离婚后房子贷款未还完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协商由一方继续还贷并获得房屋产权。双方可在中明确约定,由其中一方负责后续贷款的偿还,待贷款还清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承担还贷责任的一方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影响自身及对方信用。
(二)出售房屋。若双方都无意继续持有该房屋,可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清偿剩余贷款。售房所得在扣除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双方按照协商或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变更贷款人。不过这种方式操作相对复杂,因为银行通常会对贷款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需要经过银行同意,且新的贷款人需符合条件。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二、离婚时抵押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另一方
离婚时抵押的房子若要过户给另一方,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需先清偿银行贷款,解除房屋抵押。因为在抵押状态下,房屋产权受限,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通常由夫妻双方协商,用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拿到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等材料,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时)或生效判决书(时)、明、书等。
(三)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若夫妻双方暂时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可与银行协商,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由房屋受让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再按上述流程完成过户。
三、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己方子女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其,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按分割。若一方父母仅支付部分购房款,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一般房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出资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按出资比例分割。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办理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