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一、婚后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婚后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判决离婚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法院审查后所交资料之后决定是否立案。准予立案的,缴纳,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告知原告等待开庭。
(4)、原告到庭后请求法院宣告配偶失踪,再以其失踪为由申请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公告离婚案件中怎样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关系及申请理由,法院则受理相关工作。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完成判决,并进行财产的处理,即可完成一方失踪怎么的相关事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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