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冷静期超过了还能办理吗
一、离婚登记冷静期超过了还能办理吗
离婚登记冷静期超过了,是否能办理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过了离婚冷静期,例如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影响当事人按规定期限前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有可能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离婚登记冷静期的,一般不能直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想要离婚可能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经历新的离婚冷静期等相关程序。
二、什么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如果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是否存在或者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如果经审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定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另外,如果存在家暴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三、过了离婚冷静期需要重新申请吗
不需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在冷静期内双方对离婚事项无异议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双方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届满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意愿,只需按正常程序继续办理即可,也就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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