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一、办理离婚证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办理离婚证主要有以下步骤:
1.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且就、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现在离婚什么流程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两种流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和相关证据材料,写明离婚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受理。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应诉。
3. 调解。法院受理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进入审判程序。
4. 审判。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带以下东西: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以确保是由本人办理的。
2.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需双方签字。
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带: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复印件。
3.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子女等)、相关证据(如明、银行存款凭证等)等。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最好向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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