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N1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N1
N+1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涉及到的一种补偿计算方式。
(一)“N”的确定
1. “N”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2.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1”的含义
“1”是指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按照N+1的标准支付赔偿,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
二、劳动合同辞工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辞工违约金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服务期约定相关
如果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内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单位为员工提供10万元培训,约定服务期5年,员工工作3年后辞职,那么违约金最多为10万×(2÷5)=4万元。
(二)约定相关
若存在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法律对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没有明确标准,通常由双方根据可能造成的损失、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
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一般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劳动者违约
1. 服务期违约。如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 竞业限制违约。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用人单位违约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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