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什么算违约
一、劳动合同什么算违约
在劳动合同中,以下情形通常被视为违约:
(一)劳动者方面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在内未提前3日通知,转正后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就擅自离职。
2. 违反或竞业限制约定,将用人单位的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
(二)用人单位方面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例如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却不整改,影响劳动者安全作业。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少发工资等情况。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故意不缴纳、等法定社会保险。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且在劳动者提出异议后仍不改正。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可被视为无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也属于违约。
二、劳动合同违约多少条
劳动合同违约并没有固定说有多少条。
从劳动者方面来看,常见的违约情形包括违反服务期约定,例如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却未按约定的服务期履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在离职后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
从用人单位方面来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形,都属于违约行为。总之,具体的违约情形要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以及实际履行中的情况等来综合判定。
三、如何认定劳动合同违约
劳动合同违约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违约主体
1. 劳动者违约。例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这就属于违约行为。还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也是违约。
2. 用人单位违约。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属于违约。
(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
1. 不履行合同义务。例如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工作。
2. 不当履行合同义务。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低于合同约定数额,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故意不遵守企业合理的工作规范等情况。
(三)违约的损害结果
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例如因为用人单位违约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机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劳动者违约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等,在认定违约时也会作为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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