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离婚冷静期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离婚冷静期是在过程中的一个程序。申请离婚冷静期通常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双方的身份证件: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和主体资格。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证件,需提供原件。
3. 书:应当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愿,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需清晰、明确地约定各项内容,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
4. 照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交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的资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在准备申请离婚冷静期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顺利完成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二、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陕西也不例外。
根据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计算,满三十日结束。但要最终完成离婚登记手续,还需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例如,若1月1日提交离婚申请,1月31日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需在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共同申请离婚证。
三、如果离婚不回家办可以办理的了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于是否需要回家办理有不同规定。
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是需要回到办理的。不过,现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非本地的当事人可凭相关证件材料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但并非所有地区都已实施。
诉讼离婚,则不一定需要回家办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符合相应条件,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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