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夫妻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手续
公租房夫妻离婚时通常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公租房相关证明等资料,手续包括协商、申请变更等。
在公租房夫妻的情况下,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和办理的手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资料和手续:
资料方面: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身份。
2. 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实婚姻关系。
3. 公租房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表明与公租房的关联。
手续方面:
夫妻双方需要就公租房的使用和归属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方或双方可能需要提交变更申请,说明离婚情况以及对公租房的安排意愿。
管理部门会根据提交的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规定,可能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将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变更为其中一方或其他指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同时,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公租房管理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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