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人怎么离婚呢
一、找不到对方人怎么离婚呢
若找不到对方想要离婚,可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若对方下落不明未满两年,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报案记录。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若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可缺席判决。
(二)若对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若知道对方的大致居住地址或联系方式,可尝试通过其亲属、朋友等获取更准确信息,若仍无法直接联系,也可通过上述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诉讼离婚。总之,即使找不到对方,也可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实现离婚目的。
二、离婚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办理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以及等。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分为和诉讼离婚,二者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携带、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受理与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双方需到庭陈述观点、提供证据。
3.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以上是关于找不到对方人怎么离婚呢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