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一、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经过一个月冷静期的。
具体而言,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需要经过冷静期,比如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这种情况就不涉及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一般是要遵循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二、离婚非要等一个月冷静期吗
并非所有的离婚情形都需要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是诉讼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三、现在临安离婚还要冷静期吗
临安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对于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对于诉讼离婚,则没有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所以,在临安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就有冷静期,若通过诉讼离婚则不存在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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