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做财产公证真的有必要吗?听听专业律师怎么说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终结,更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归属争执不下,甚至因分配不公引发后续纠纷。“离婚时做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该如何操作?” 这成为许多当事人的困惑。
**为什么离婚时要考虑财产公证?
财产公证的核心目的是明确双方财产归属,避免离婚后因财产争议再次对簿公堂,尤其当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房产、股权、大额存款或债务时,公证能清晰划分责任与权利,一方若隐瞒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公证协议可作为关键证据,保障另一方权益。公证后的财产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即使未来一方反悔,法院也可直接依据公证书执行。
**离婚财产公证的解决方案
1、确认协议内容:双方需协商一致,明确财产分割方案,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细节,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草协议文本。
2、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申请。
3、公证处办理:公证员会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双方自愿签署协议,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
4、领取公证书:审核通过后,双方签字并按手印,5-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并非“多此一举”,而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护盾”,尤其在财产复杂或双方信任度低的情况下,公证能最大限度减少纠纷风险,需注意的是,公证前务必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法,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把关细节。清晰的财产分割,不仅是对过去的告别,更是对未来生活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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