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贷款怎么办理
一、离婚后贷款怎么办理
离婚后的贷款办理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取决于贷款的类型、贷款主体等多种因素。
如果是房贷,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申请房贷且房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一般需要办理贷款变更手续。通常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由持有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银行可能会重新评估还款人的还款能力,比如收入情况等。
若是其他商业贷款,如车贷或者消费贷款,且贷款为的,在或者判决中应明确债务分担方式。如果由一方承担,承担方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继续还款。如果承担方逾期还款,可能会影响。另外,如果贷款是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的,离婚后该贷款仍由其个人负责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二、贷款婚后加名字吗
婚后贷款房产是否加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加名字的情况
1.从法律角度看,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对房产就享有一定的权益。
2.但是,由于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不会同意随意变更产权人。所以往往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加名手续。
(二)如果是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
1.夫妻双方对房产本身就有共同的权益,即使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属于。不过为了明确双方权益等情况,也可以选择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2.办理加名手续同样要遵循银行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银行抵押权的情况下进行。
总之,婚后贷款房产加名是可行的,但要考虑房产贷款状态以及银行方面的规定等多种因素。
三、婚后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贷款在离婚时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一)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婚后贷款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费等所产生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上述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处理。
(二)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私自贷款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并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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