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把财产给孩子,必须做公证吗?
离婚时,很多父母想把财产直接留给孩子,但又担心手续不合法、将来产生纠纷,尤其是“离婚财产给孩子要去公证吗”这个问题,成了不少人的困惑,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这类财产分配必须公证,但公证却能有效规避风险,若父母只是口头约定或私下签署协议,一旦某一方反悔或出现继承纠纷,孩子可能面临“钱拿不到、房过不了户”的困境。
解决方案:公证能为孩子权益“加把锁”
1、协商一致是前提
双方需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孩子的具体内容(如房产、存款、股权等),并体现在离婚协议中。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争议,可直接约定过户给孩子,无需额外公证,但若担心对方反悔,建议通过公证强化协议效力。
2、公证的三大作用
固定证据:公证能证明财产分配是双方真实意愿,避免“被胁迫”的争议。
对抗第三人:若一方离婚后欠债,公证过的协议可防止债权人主张分割给孩子的那部分财产。
简化过户流程:例如房产过户时,部分地区的房管局会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3、操作步骤
- 双方拟定《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归属孩子的条款;
- 携带身份证、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款证明)到公证处办理;
- 凭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或产权变更(如房管局、银行)。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法典》第1139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离婚财产给孩子是否公证,取决于双方的信任度和财产复杂性,如果涉及大额资产(如房产、股权),或担心未来产生继承、债务纠纷,公证能为孩子的权益提供“双重保险”。建议在离婚协议中细化条款,例如约定“孩子成年后办理过户”或“财产由抚养方代管”,并咨询专业律师起草协议,确保合法有效。
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财产留给孩子,别让爱变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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