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了就算数吗?不公证会不会有风险?
不少夫妻协议离婚时,心里总犯嘀咕:“这离婚协议书签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需不需要再花钱去公证?”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说清楚这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签字确认,这份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但这里有个关键前提:协议必须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说白了,只有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才能真正生效。
如果双方只是私下签了离婚协议,但没去民政局办手续,那这份协议只能算“意向书”,不能直接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
二、离婚协议书必须公证吗?
公证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主要取决于民政局备案和双方真实意愿,但以下3种情况,建议公证降低风险:
1、涉及房产、股权等大额财产过户,公证能避免对方事后反悔不配合;
2、一方担心对方隐瞒财产,公证可固定证据;
3、协议中存在分期支付抚养费或补偿金,公证能增强约束力。
举个例子:如果协议约定男方需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女方,但离婚后男方拖延不办,女方凭公证过的协议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去诉讼流程。
三、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并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
2、《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3、《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
离婚协议书的核心效力在于民政局备案,公证是“加分项”而非“必选项”,若协议内容简单、双方信任度高,可不公证;若涉及复杂财产或担心执行风险,花几百元公证费能买一份安心。
最后提醒:签订协议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条款漏洞导致日后纠纷,离婚不仅是感情的分割,更是法律关系的终结,谨慎对待每一份文书,才能更好保护自身权益。
离婚协议书签了就算数吗?不公证会不会有风险?,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