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吗
一、手续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吗
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具体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一定是结婚登记地。比如夫妻结婚登记在A市,但一方后来迁至B市,那么可以到B市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等,也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需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现在离婚还要钱吗
在荆门办理离婚,是否需要花钱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来说,办理离婚登记只收取的工本费,不过近年来,很多地方为了便民服务,已经免收离婚证工本费,所以这种情况下基本不产生费用。
如果是诉讼离婚,就会涉及一些费用。一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财产标的额等因素来确定。一般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标的额较小的,受理费相对较低;若涉及较大数额的财产分割,受理费会根据财产标的额按一定比例收取。另一方面,若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费的金额则根据律师的经验、案件复杂程度等协商确定。
三、离婚在别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离吗
离婚并非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办理,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办理地点。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是诉讼离婚,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关于离婚手续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吗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