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办什么手续吗
一、离婚要办什么手续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办理手续不同:
- 协议离婚:
-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等材料。
-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
- 起诉:一方持、身份证、证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
- 审理: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包括调解等程序。
-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书写的内容都有法律保护吗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并非都受法律保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关于身份关系的约定。离婚协议中涉及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若符合法律规定,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
二是条款。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财产分割约定一般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但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欺诈行为,另一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若离婚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等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内容,该部分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外地在当地可以离婚吗
可以在当地离婚,但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能在外地的当地随便办理,必须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外地的当地办理。通常,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在某个外地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原告就可以向该城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能否在外地当地离婚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具体的居住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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