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我国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和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感情破裂则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感情是否破裂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普通人并不好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与他人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审理离婚并不以过错为标准,而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等。
在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中具体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请大家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同时小编还具体分析了一些协议离婚法律风险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合飞律师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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