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结婚证明书离婚到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结婚32年了
一、我们没有结婚证明书离婚到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结婚32年了
若没有结婚证明书(结婚证)但已共同生活32年,到民政局办理需分情况处理:
(一)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补领时需提交双方的、簿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属实后补发结婚证。之后,再按照正常,携带补领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核、登记,度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
(二)若当初未办理。这种情况需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确认事实婚姻关系。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需先补办,再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若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则按解除关系处理,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财产及问题即可。
二、女方是的,男方是中的为什么在沧州不能办理离婚证
离婚分为和,在沧州能否办理离婚证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女方户口在保定,男方户口在沧州,那么双方既可以选择到保定女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也可以选择到沧州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在沧州不能办理,可能是未到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存在材料不全等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
诉讼离婚方面,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若男方在沧州有经常居住地,女方可以向沧州相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而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若男方在沧州没有经常居住地且户口不在沧州,那么沧州法院可能没有管辖权,也就无法在沧州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相关事宜。
三、2016年离婚后,女人家在娘家,村里的土地征收费能分吗
能否分得村里的土地征收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若该女子在离婚后,其户口仍在娘家所在村集体,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她依然是娘家村集体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集体成员有权参与土地征收费用的分配,这种情况下,她可以分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费。因为土地征收费是对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村集体成员享有平等的分配权益。
(二)若女子离婚后户口已迁出娘家所在村集体,或者虽然户口未迁但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通常意味着她已不属于娘家村集体成员。此时,一般不能参与娘家村里土地征收费的分配,因为她已不具备参与分配的主体资格。
总之,关键在于判断该女子是否仍为娘家村集体成员,要综合考虑户口、承包地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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