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时,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通常有以下要求:
(一)准备相关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请受理。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双方协议离婚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比如,是否双方自愿、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等。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三、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并非在某个特定的地方统一领取,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获取方式:
(一)自行撰写。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模板,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通过网络资源获取模板。许多法律网站、政府官方网站等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模板,夫妻双方可以下载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但要确保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
(三)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比如向,由律师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漏洞。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获取,离婚协议书都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