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需要再次提交么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需要再次提交么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不需要再次提交离婚申请,但需注意相关程序和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冷静期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30天内没有共同前往申请,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视为撤回。如果之后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程序。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按规定完成后续手续很重要,避免前期程序白费。
二、离婚没有离婚证,只有证明可以吗
可以。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和,二者的法律文书效力是等同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发给离婚证,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文书。
而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就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有效法律文书;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则会有离婚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足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无需再办理离婚证,在办理、房产过户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务时,这些法院证明文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
在离婚时,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因抚育子女付出较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担了较多照顾、子女的责任,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自身的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这种情况下可请求经济补偿。
(二)一方因照料老年人付出较多义务。例如,一方对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承担了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诸多事务,为此付出了较多的精力和财力,离婚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三)一方因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比如,一方为了支持另一方的事业发展,放弃自己的工作机会,承担起家庭的各项事务,帮助对方解决后顾之忧,使对方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在这种情形下,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经济补偿。
总之,当一方在婚姻中因上述特定事由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和对付出的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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