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交多少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交多少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一般不收取费用。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需为有效的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户籍关系。
(二)双方的。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以确认双方的身份和相关信息。
(三)双方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作出详细约定。
(五)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需符合规定的尺寸和要求。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陈述相关情况,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呢
离婚案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缺席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送达传票后,若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却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例如,被告故意逃避诉讼,不配合法院工作。
(二)被告下落不明。当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在通过公告等法定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后,可缺席审理。比如,一方离家出走多年,杳无音讯,另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
(三)被告中途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擅自退庭,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以继续进行缺席审理。
(四)宣告失踪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失踪方无法实际到庭参加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缺席审理并不影响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男方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在此期间,女方身体和心理都处于特殊状态,需要得到男方的照顾和支持,为保护女方权益,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
(二)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分娩后的女性身体较为虚弱,需要恢复和调养,同时还要照顾新生儿,男方此时不得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三)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终止妊娠对女方身体有一定伤害,需要时间恢复,法律也在此期间限制男方的离婚诉权。
不过,上述限制并非绝对。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例如,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所致,男方坚持要求离婚,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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