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着提成不发,员工只能吃哑巴亏吗?
小张在一家销售公司工作三年,业绩一直名列前茅,去年底,他签下一笔百万大单,按照合同约定能拿到5万元提成,然而半年过去了,老板却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客户还没回款”等理由一拖再拖,小张多次追问无果,甚至被暗示“再闹就走人”。这种老板拖欠员工提成的行为,究竟是职场潜规则,还是赤裸裸的违法?
提成不是“施舍”,而是法定劳动报酬
很多老板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提成属于“额外奖励”,发不发全凭心情。提成作为工资组成部分,受《劳动合同法》明确保护,只要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中明确约定了提成计算方式,员工完成对应业绩后,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若长期存在发放惯例,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约定”。
某些企业会玩“文字游戏”:在合同写“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放提成”,或在发放前设置复杂审批流程。这些套路本质是规避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只要员工能证明提成计算的客观标准(如签单记录、业绩报表),法院通常会支持员工诉求。
**维权三步走,别让血汗钱打水漂
1、保存关键证据链
- 劳动合同/提成制度文件(纸质或电子版)
- 业绩完成凭证(客户合同、系统数据截图)
- 催要记录(微信聊天、邮件、录音)
- 工资条/过往提成发放记录
2、先礼后兵,多渠道施压
优先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同时可向税务部门举报企业偷漏个税(提成未申报)。多数企业怕稽查,调解阶段就会妥协。
3、仲裁时效仅1年,逾期将失权
若协商无果,务必在争议发生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即便企业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冻结账户、查封财产。
**法律武器库
《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提成争议的核心,本质是劳资博弈的心理战,很多企业赌员工怕麻烦、怕丢工作,但只要你手握证据、行动果断,法律一定会站在劳动者这边。沉默只会助长无良企业的气焰,而你的每一次维权,都是在推动职场环境的进步。
如果正遭遇类似困境,不妨收藏本文作为行动指南,职场没有“忍气吞声”的必修课,你的劳动成果,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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