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后老板仍拖欠工资?你的血汗钱还能要回来吗?
"明明在劳动局签了调解书,老板嘴上答应得好好的,怎么一转头又耍赖了?"这是最近在劳动纠纷咨询中最常听见的困惑,今天我们就来拆解这个让无数劳动者头疼的问题,教你如何用法律武器真正守住"钱袋子"。
一、白纸黑字的协议为何成空文?
劳动局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现实中常出现三类"老赖"行为:
1、拖延战术:承诺分期支付却屡次逾期
2、借口推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无限延期
3、人间蒸发:直接关闭经营场所、更换联系方式
重点提醒:调解协议签署后15日内未履行的,劳动者可立即申请司法确认,此时协议即具备强制执行力。
二、五步破解"协商后不执行"困局
1、固定证据链
- 保存调解协议书原件
- 收集银行流水、微信催款记录
- 拍摄工作场所、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
2、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债务人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生效。
3、启动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今年各地法院对欠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某地劳动者王某通过该程序,7个工作日内就追回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
4、追究拒执罪
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5、联合惩戒机制
通过"信用中国"平台举报,让欠薪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招投标、贷款等领域受限。
专业建议
1、警惕"二次调解"陷阱,超过约定时限立即采取法律行动
2、善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3、涉及群体性欠薪(10人以上)可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支付可加付50%-100%赔偿金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数额较大标准为5000-20000元
小编锐评
血汗钱没有"打折支付",维权也容不得"分期执行",面对耍赖的老板,劳动者要记住三个"绝不":绝不被口头承诺迷惑、绝不放弃法律赋予的权利、绝不让违法者逍遥法外,2023年人社部数据显示,欠薪案件查处率已达98.7%,这说明法治利剑正在为劳动者撑腰,你的坚持,不仅是为自己维权,更是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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