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人关系怎么填?填错了会有麻烦吗?
在办理各类证件、申请表或法律文件时,"与本人关系"这一栏常常让人犯难,有人随手填个"亲戚",有人写"朋友",还有人因为不确定干脆空着不填。这个看似简单的填空项隐藏着法律效力,填写不当可能直接影响材料审核结果,甚至引发后续纠纷。比如某地曾发生过因将"继父"填为"父亲",导致财产继承权争议的真实案例。
【解决方案:三步精准填写法】
1、核实法律关系本质:先明确双方是否存在法律定义的关系,如夫妻需已登记结婚,养父母需有合法收养手续,血缘关系则以户口本为准。
2、采用规范称谓:优先使用"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称谓,避免使用"老公""老爸"等口语化表述,非亲属关系可填"同事""朋友""雇主"。
3、备注特殊情况:若存在过继、离异等情况,应在备注栏注明"已离婚""继子(有抚养关系)"等关键信息。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45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 《户籍管理条例》第18条:户口登记信息中的亲属关系以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法定文件为准。
- 《公证程序规则》第26条:公证文书中的关系表述需与法定证明文件一致。
小编总结:填写关系栏本质是完成法律关系确认,绝非简单的称谓选择。建议随身携带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对照填写,遇到重组家庭等复杂情况时,宁可多填备注说明,也不要模糊处理,任何留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精准性永远比简洁性更重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