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机关不会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登记机关不会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登记机关不会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约定,若双方未能就这些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登记机关无法受理。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群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法真正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所以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
(三)其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我国婚姻登记遵循属地原则,若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那么相应的离婚登记也不能由中国内地的登记机关受理。
(四)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未取得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明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受特殊保护,没有相关证明,登记机关不会受理。
(五)处于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军人已办完但没去民政局算是离婚吗
军人离婚与普通公民离婚在程序上有所不同。如果军人离婚手续已办完,这里需明确是何种手续。
若通过法院,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即使未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解除。也就是说,当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
若是,通常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才完成法定的。如果只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局办理登记,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不算正式离婚。
总之,判断是否离婚关键要看是否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法律文书或完成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不能仅依据是否前往民政局来确定。
三、有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要多久
有居住证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但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便持有居住证也不可以在异地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持有居住证且符合一定条件则可以在异地办理。一般来说,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通常需要通过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来证明。
关于诉讼离婚的时间,通常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需要公告送达、鉴定等,时间可能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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