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违约金怎么要
一、买房违约金怎么要
索要买房违约金,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相应步骤进行。
若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若卖方逾期交房,需收集房屋交付延迟的相关记录,如通知交房的短信、书面通知等;若买方逾期付款,卖方要保留催款记录等。
其次,守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的催告通知,明确指出违约行为以及要求其承担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
若违约方在催告后仍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可以通过协商与违约方再次沟通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守约方需充分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索要违约金的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借名买房租金归谁
借名买房情况下租金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其一,若双方有明确约定。比如在借名买房协议中,清楚写明了租金归属问题,那么就应当按照该约定来确定租金由谁享有。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遵守。
其二,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从法律角度看,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有权享有房屋产生的收益,也就是租金。虽然名义上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实际出资人是真正的所有权人,租金作为房屋的法定孳息,理应归实际所有权人所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房屋登记在名义所有人名下,名义所有人可能会主张自己对租金的权利。此时,实际所有权人若要主张租金权益,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借名买房协议、购房款支付凭证等,以证明自己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从而维护自身对租金的合法权益。
三、借名买房该归谁所有
借名买房的房屋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是存在借名买房协议且合法有效的情况。若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了实际出资人、借名事实等关键内容,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一般应认定房屋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实际出资人可凭借协议等证据,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
二是借名买房协议无效的情形。比如,借名购买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因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借名买房协议通常会被认定无效。此时,房屋应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但名义产权人可能需对实际出资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限于实际出资人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等损失。
三是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若实际出资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那么从物权公示原则出发,房屋一般会被认定归登记的名义产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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