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员工能直接炒公司鱿鱼吗?能拿多少赔偿?
“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能直接辞职走人吗?”这是许多遭遇欠薪的职场人最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拆解:拖欠工资是否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能主张哪些赔偿?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员工有权“拍桌子走人”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注意三个关键点:
1、“未及时”的界定: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如遇节假日可顺延3天),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0日发上月工资,若延迟超过15日未发放,则构成违法拖欠。
2、必须“足额支付”: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只发部分工资,或克扣绩效、奖金等行为,同样触发单方解约权。
3、必须书面催告:建议先通过邮件/书面函件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保留证据,若公司收到通知后超30日仍未支付,劳动者解除合同更稳妥。
二、被迫离职能拿哪些赔偿?N、N+1还是2N?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行使解除权,可主张两类赔偿:
1、拖欠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企业除需补发工资外,还需按应付金额25%支付赔偿金,拖欠3万元工资,需额外赔偿7500元。
2、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劳动者因欠薪离职的,企业需支付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作满1年=1个月工资
- 6个月~1年=1个月工资
- 不足6个月=0.5个月工资
注意:月工资标准包含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
三、操作避坑指南:劳动者必做3件事
1、证据铁三角
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通过书面/邮件催告补发工资;留存企业拖欠工资的书面回复或录音。
2、不要写“个人原因离职”
离职证明或交接文件中,必须写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主动辞职,丧失赔偿资格。
3、仲裁时效1年起算
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部分地区(如广东)支持追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欠薪。
四、**法律依据速查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第18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5条
面对欠薪,劳动者既要硬气维权,也要讲究策略。
1、先取证再行动,避免“裸辞”反被企业倒打一耙;
2、经济补偿金与欠薪赔偿可叠加主张,别让企业“装傻充愣”;
3、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再仲裁,但注意别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遇到恶意欠薪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才能守住自己的血汗钱!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