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违法!
最近收到不少咨询,有网友问:"公司拖欠了三个月工资,老板还躲着不见人,实在没办法了,我能搬走公司电脑抵工资吗?"这个看似"以物抵债"的行为,可能让劳动者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剖析,为什么不能擅自拿公司物品抵薪。
物品抵薪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法律同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扣押、变卖、处置用人单位财物,即便存在欠薪事实。
2021年杭州某案例中,员工张某因公司拖欠工资,搬走公司价值2万元的设备,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维权手段违法,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二、正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1、证据收集阶段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催款记录等证据,特别注意收集公司财产状况线索(如银行账户、固定资产等)。
2、协商调解优先
通过工会、劳动监察大队等组织协商,可要求公司出具欠条(注明欠薪金额、支付期限)。
3、法律程序启动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支付令(5日内可获裁决),若公司仍不执行,15日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法院有权查封、拍卖公司财产。
律师建议参考
1、发现欠薪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效2年)
2、仲裁阶段可申请财产保全
3、执行阶段法院会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
4、涉及恶意欠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276条)
相关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采取合理措施,但应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
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七十条
私自转移公司财物可能构成盗窃罪、侵占罪。
遇到欠薪问题时,切记"两要两不要":
✅ 要及时收集证据
✅ 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 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就像急诊室处理危重病人需要专业医护一样,解决劳资纠纷也需要专业的法律程序。合法维权是盾牌,违法讨薪变软肋,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在30-45个工作日内拿回血汗钱,切莫因一时冲动付出更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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