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离婚登记多久能离婚
一、四川离婚登记多久能离婚
在四川进行离婚登记,如果是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带着、、等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完成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四川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在四川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的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所在地等基本情况。
2. 双方的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此外,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还需提交本人的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三、四川离婚多久可以
离婚后复婚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满足复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随时办理复婚手续。复婚需要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然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复婚登记的程序和结婚登记的程序基本一致,都需要进行审查等环节,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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