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河南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河南省离婚有两种方式,对应的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和相关证据。
2. 受理: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
4. 审理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河南省离婚费标准
在河南省,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这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如衣食住行等基本开销,费用,包括学校学费、课外辅导费等,以及医疗费用等。
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一般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判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承担相对较多的;若收入较低,则费数额也会相应调整。例如,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存在差异,河南不同城市或者农村地区,生活水平会影响抚养费的标准。例如在大城市,生活成本高,抚养费数额可能会偏高一些;而在农村地区相对会低一些。
三、河南协议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在河南同样需要冷静期。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适用于全国包括河南在内的所有地区,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来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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