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一、赠予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赠予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若赠予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在出现违约情形时,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该具体数额来计算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违约方需支付5万元违约金,当违约情况发生,就支付此数额。
二是若合同约定的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比如按照赠予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那么就按照此计算方法来确定违约金数额。如约定按赠予财产价值的10%计算违约金,若赠予财产价值100万元,违约金就是10万元。
三是若赠予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被认定为赠予
当买卖合同被认定为赠予时,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其一,合同性质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根本变化。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卖方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而赠予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承担交付赠予财产的义务,受赠人一般无需支付对价。
其二,关于价款支付问题。若原合同被认定为赠予,那么所谓“买方”无需再支付之前约定的价款。若已支付,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返还。例如,在没有法定不能撤销赠予情形下,赠与人反悔赠予的,已支付价款应当返还。
其三,撤销权的差异。买卖合同的撤销通常基于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如欺诈、胁迫等;而赠予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可任意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或者经过的赠予除外。
总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赠予后,各方应依据赠予合同的相关规定来重新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买卖合同和赠予的认定
买卖合同与赠予在法律上有明确区分,认定时需关注以下要点: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认定时:一是看是否存在买卖双方关于交易的合意,即双方就标的物及价格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有明确的价款支付约定及实际支付行为,价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支付价款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三是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通常以交付为标志,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赠予则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认定赠予时:首先,赠与人要有赠予的明确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应是真实、自愿的;其次,赠予是无偿的,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最后,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予的表示,赠予合同才成立。
在具体法律实践中,需综合各种证据,准确判断合同性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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