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逾期后,先还利息还是本金?一文说清还款顺序门道
"银行贷款逾期后,还款到底先抵扣利息还是本金?"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法律玄机,今天就从实务角度,带大家拆解银行的还款冲抵规则。
**一、逾期还款顺序的"三重门"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商业银行通行规则,逾期后的还款遵循"费用优先、利息次之、本金最后"的冲抵顺序。
1、第一顺位:违约金/罚息
银行会优先冲抵逾期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费用,这类费用通常按日计算,逾期越久成本越高。
2、第二顺位:正常利息
在清偿完逾期费用后,剩余款项用于抵扣合同约定的正常贷款利息。
3、第三顺位:贷款本金
最后才会冲抵借款本金,这意味着长期逾期可能导致"越还欠得越多"的怪圈。
**二、特殊情形下的"变序陷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合同约定优先:部分银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先还本金后付利息",这类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多笔借款交叉:若存在多笔未结清贷款,银行可能按"到期时间先后"或"利率高低"决定冲抵顺序
部分还款争议:当还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当期全部费用时,可能触发"利滚利"的复利计算
**三、实务建议:逾期后如何自救?
1、主动协商还款方案: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可尝试与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协议
2、书面确认冲抵方式:每次还款后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明细确认函》,避免"糊涂账"
3、优先处理高成本债务:建议先偿还信用卡、消费贷等年化利率超过15.4%的债务(参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561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最后充抵主债务。
逾期还款的本质是债务重组博弈,借款人需牢记两个核心原则:其一,及时止损比盲目还款更重要;其二,法律赋予的协商权利要用足用好,建议遇到逾期问题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止血方案",避免因还款顺序错误导致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出击才能化解危机。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