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被拖欠了,逾期利息到底该怎么算?
生意往来中,货款拖欠是许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对方迟迟不付款,不仅影响资金周转,还可能让自身陷入被动,这时候,“逾期利息”就成了追讨损失的重要工具,但到底该怎么计算?是按合同约定还是法律强制规定?今天我们就用最直白的语言,说清楚这件事。
**一、逾期利息的两种计算逻辑
1、合同明确约定:优先按约定执行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写明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每日万分之五”或“年利率12%”),只要不超出法律保护范围,法院一般会支持按合同约定计算。
举个例子: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50万元,合同约定“逾期每日按0.1%支付利息”,拖欠100天后,A公司需支付的逾期利息就是:
50万 × 0.1% × 100天 = 5万元。
2、合同未约定:按法定标准计算
如果合同里没写,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会给出“兜底方案”,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可以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
比如2023年12月发布的1年期LPR为3.45%,则逾期利息年利率为:
3.45% × 1.5 = 5.175%。
若拖欠50万元、逾期1年,利息就是:
50万 × 5.175% = 25,875元。
二、特别注意!这些“坑”要避开
利息上限别踩雷:即使合同约定了高额利息,超过“四倍LPR”的部分可能无效,例如当前LPR为3.45%,四倍即13.8%,超过这一比例的利息法院可能不支持。
起算时间要盯紧:逾期利息通常从约定的付款截止日次日开始计算,而非起诉日或判决日。
证据保留是关键:合同、催款通知、聊天记录等材料务必保存完整,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被驳回诉求。
**建议参考
1、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建议直接约定逾期利息标准(如年利率10%-12%),避免后续扯皮。
2、定期催款留痕:通过书面函件、邮件或短信催款,保留对方承认欠款的证据。
3、协商优先,诉讼兜底:先尝试友好协商,必要时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计算方法,买受人违约的,法院可参照LPR的1.3-1.5倍标准计算。
货款逾期利息的计算,核心在于“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在交易前明确合同条款,同时关注LPR的浮动变化,遇到拖欠问题时,及时保留证据并主动维权,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积极行动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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