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老板不发工资,能直接在打工的城市起诉吗?
"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老板是外省人,现在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我能在自己工作的城市告他吗?"这是小张在后台的留言,作为劳动者,面对异地用工纠纷,很多人都有类似的困惑。
一、工作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这意味着只要你能证明实际工作地点(如考勤记录、租房合同、工资转账记录等),即便老板在外地注册公司,你依然有权向工作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小张的情况就符合"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他曾保留过带有定位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当地银行发放的部分工资流水,这些证据足以锁定管辖范围。
二、跨省维权有三大核心步骤
1、就地固定证据:立即收集带公司盖章的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表、工资转账记录等,特别注意保留能体现工作地点的证据(如外卖收货地址、快递单据)。
2、向属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全国统一的12333热线支持异地用工投诉,工作人员会指导你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平台"提交材料。
3、申请劳动仲裁:携带身份证、证据清单、仲裁申请书到工作地仲裁委立案,裁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参考
建议优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址,若发现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长期分离,可同步向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根据《公司法》第10条,公司应在其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小编总结
地理距离不是维权障碍,关键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建议劳动者日常工作中养成"三个必存"习惯:工资发放凭证必存、工作沟通记录必存、出勤记录必存,遇到欠薪时,切记在1年仲裁时效期内主张权利,对于故意跨省注册的空壳公司,可联合其他工友共同举证,通过集体诉讼提高维权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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