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个人签订抵押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之间所达成的抵押借贷合同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得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我们将详述这些前提条件,以供广大公众了解。
首先,合法性乃是合同取得法律效力的重要保障。
这意味着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皆不应违反法律,尤其是那些强制性的法定规范,以及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
该抵押借贷合同需建立在双方自愿且真实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或者强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再者,作为合同的签署方,各方都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拥有充分的承担能力和实施行为的能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通过要约、承诺等方式或者其他途径来订立合同。
而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下手印之时,该合同便正式生效。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是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若主,那么担保合同往往也会失效。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可能会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最后,对于不动产抵押而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只要个人间的抵押借贷合同符合上述所有法律规定,真实意思表示明确,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严格遵循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例如不动产抵押的登记手续,那么该合同便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金融借款合同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乃确立保全责任人应负担之义务之期限,此期间内,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暂停、间断或延展。
保证人和可自愿协商设定保证期间,然而,法律对于保证期间亦有相应的限制。
若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作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共识。
在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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