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议参考:
1、了解不同担保物权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便在实际业务中正确选择和运用。
2、注意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的法律程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3、在涉及担保物权的交易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要求提供担保物的登记、评估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小编总结:
担保物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制度,对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业务中,我们需要了解不同担保物权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注意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法律程序,以及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担保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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