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肯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不肯还怎么办
1、若有他人拖欠款项逾期未归还,可径直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签发支付令状。
2、这种在法律诉讼程序中被称为“督促程序”的申请支付令方式,主要适用于金钱债务以及有价证券债务。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具有明确性,需拥有较为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具备、借据之类的书面凭证。
并且,其中一位当事人仅应享有相关受益权,而另一方则仅应承担相应义务,双方不应存在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另外,欠款人必须在国内居住且其住所地址明确,以确保支付令能顺利送达到位。
只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债权人便可撰写申请书,并附带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状,无需进行正式的诉讼程序。
3、自支付令状签发之日起,若对方在收到后的15天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债权人即可申请法院启动程序。
反之,若对方在该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将自动失效。
届时,债权人只能选择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没证据如何起诉,有没有法律规定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架构之下,领域内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是著名的“谁主张,谁举证”。
此项原则表明,若一方当事人主张另一方负有债务未予偿还,则该方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自己的观点显得至关重要。
假设缺乏相关证据,即便启动诉讼程序,恐怕仍难以得到司法机构的支持和认可。
然而,即便证据储备尚未达到充分的程度,债权人都有权通过合法渠道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例如寻求专业法律建议,加大证据搜集力度,抑或是探讨其他可能的法律救援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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